药品说明书上注明的剂量一般指成人用药剂量,也就是18~60周岁人群的剂量,而且是平均剂量。用药一定要按规定的剂量或遵医嘱使用,不可随意更改。有的患者买回药品服用一两次后,效果不明显,自认为剂量太小,不咨询医生就随意加大剂量。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生药物中毒,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位来自江苏的民工,一日患了流行性感冒,为了省钱,未去医院诊治,而是到药店买了一种感冒药,回去后也未看说明书上标注的剂量就服用了。第二天,该民工出现了无尿、头晕、心慌等症状,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导致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医生询问得知,该民工服用感冒药的剂量超出了规定剂量的3倍。
除了剂量之外,给药间隔也须恰当,这样才能既保证疗效又不致伤害身体。王大妈患有高血压病,医生为其检查后,开了北京降压0号药片,并嘱其隔日服一片即可。回到家里,王大妈想,隔日服一片不就等于每日服半片吗?于是自作主张,改隔日一片为每日半片。10日后,王大妈感到头晕、耳鸣,到医院一检查,血压升到了190/105毫米汞柱。
给药剂量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的,而是按照药品进入血液后的半衰期决定的。所以患者一定要按规定服药,不能轻易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