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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临床分期

发布时间 :  2008-03-19 15:57     字号: [ ]   【关闭】

   一、分期的实用意义

  子宫内膜异位症虽属良性疾病,但有向盆腔、腹腔内、外扩散种植的行为,与某些妇科恶性肿瘤的转移行为有相似之处。为确定病变程度,有必要进行统一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分期法,以便根据不同期别及病情轻重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判断与比较不同疗法,提高疗效及估计预后。

  二、常用分期方法及其评价

   (一)1973年Acosta首次推出盆腔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分期标准  根据病变侵犯的程度和部位,分为轻、中、重三度,其特点为简单,但无单侧或双侧的区别,不甚确切。

   (二)1979年美国生育协会

  (American Fertility Society,AFS)制订的评分法

   即.AFS分期法,设计了统一形式的表格,按病变累及部位、大小、侧别及粘连程度打分。根据积分多少,制定临床期别,1~5分为瑚(轻度),6~15分为Ⅱ期(中度),16~30分为Ⅲ期(重度),31分以上为Ⅳ期(广泛)。这种分期方法内容全面,定义明确,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但未能突出病变的深浅,子宫直肠窝粘连程度和输卵管病变对预后的关系。

  (三)1985年Buttram再次修订AFS分期,即RAFS分期法 RAFH为4期,工期(微小)1~5分Ⅱ期(轻度)6~15分,Ⅲ期(中度)16~40分Ⅳ期(重度)>40分。强调按异位病灶深浅及粘连范围评分,子宫直肠窝完全粘连者词40分,划为重度。这种分期法缺点是仍反应不出盆腔外和阴道直肠隔病变程度。

   上述各种分期法均需腹腔镜检或剖腹探查。临床医生认为现有分期方法不能反映病灶侵及的实际范围和严重程度,临床期别的轻重与不育的预后并不呈正比,故希望制订更切合实际,能指导处理、比较疗效、提示预后的临床分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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