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落实《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将师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和帮扶救助活动,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使困难和残疾学生应保尽保。
通知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按照统筹地区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省教育厅强调,努力使城乡学校全体师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在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通过校方责任保险、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商业性保险,为师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