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家公立生殖专科医院 成都最具特色的不孕不育专业医院 进入官方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开展终止妊娠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正是拥有这些资格证的国家省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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